海能达3月8日晚间公告,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3月5日,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对摩托罗拉解决方案公司(下称摩托罗拉)诉海能达案做出一审判决,反对了陪审团判决结果,指出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侵害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不应向摩托罗拉缴纳3.46亿美元伤害赔偿金,及4.19亿美元惩罚性伤害赔偿金,合计7.6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3亿元)。针对本次裁决,海能达公司回应将在时效期内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申请案件重审及法院依法改判的动议;若法院并未反对公司动议,海能达将向裁决法院驳回裁决。